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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政治引领 做好立法监督工作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关于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要论述学习体会
2020年第9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田大甲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一脉相承,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我们要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学好用好这部重要著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职,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认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出版发行,对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学习宣传工作,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重大政治任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列入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和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政治能力。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和主动性,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崇高使命,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忠实维护者、实践者、推动者。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民族立法是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权利。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更加注重法规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加注重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更加注重法规的有效实施,为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统筹兼顾,从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立法的现实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体现民族自治县的地方特点区分轻重缓急,立有质量、操作性强的法规,确保立法务实管用,将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要完善立法体系,坚持“立、改、废”并重,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以及与上位法已经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立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契合、相一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库区管理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补充规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打包修改,确保单行条例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的监督,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围绕大局,服务大局,把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要加大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多种监督形式,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加大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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