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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第9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任显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111日开始施行。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民法典时代。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符合了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要求,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作用。

加强民法典学习,做知法敬法的先行者。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认识到法治素养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要充分认识到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一方面带头学法,按要求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襄阳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民法典培训,完成好《学习强国》安排的民法典学习内容,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支部组织的民法典专题学习,自学民法典内容及相关辅助资料,并结合工作实践学法、知法,做到先行一步、多学一点,尽快熟悉、掌握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核心要义,增强民法典知识素养,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的能力。另一方面推动普法,把推动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纳入人大工作内容,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安排,推动有关方面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进家庭活动,持续开展群众乐于接受、切实可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切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的以人为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平等原则、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绿色发展等理念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自觉知法、敬法、用法。

严格规范文明公正用权,做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有为者。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我们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也是考量推进依法治国理政、依法行政的重要参数。要树立依法行权的原则,对同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有关规定,主动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把民法典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契机;要带头成为民法典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运用好法治思维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时以民法典来规范自己一言一行。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严格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真正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来实施好民法典,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践用好民法典,在开展人大工作、在处理信访问题、协调拆迁、服务企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实践、服务群众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用法治力量引导广大群众向上向善,不断提高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积极开展有效监督,做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推动者。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监督是地方人大的重要职责,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也是当前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一思想,努力当好民法典贯彻落实的推动者。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监督,聚焦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机制,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聚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加强民法典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准,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的重要检验。要加强民法典司法活动的监督,聚焦司法机关是否公正司法、是否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是否加强公民权利保护等,监督其在办理民事案件中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民法典实施工作的监督,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民事纠纷解決机制,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帮助群众依法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促进作用。

              (作者系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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