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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省消费扶贫平台
2020年第7期 —— 代表天地 作者:省人大代表 晏绿金

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98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意见》指出,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意见》强调,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

消费扶贫的前提,是要解决供需两端的对接,即实现广大消费者与来自贫困主体的产品、服务的有效对接,需要拓宽供需两端对接的渠道,需要搭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民参与的消费扶贫平台。《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要求建成集“交易、服务、监管”于一体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并从2020年全面启动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并逐步向非政府采购领域拓展。为此,建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搭建省级消费扶贫平台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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