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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加快实现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关于奋力夺取“双胜利”的决定出台始末
2020年第7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丁汀 但龙 祖巨 图/允桐 魏铼

“通过!”619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上,当大会主持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宣布高票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时,全场霎时响起热烈的掌声,掌声的背后是荆楚儿女众志成城浴火重生的必胜信心,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坚定决心。

“这是湖北人民感恩奋进,疫后重振的宣言书;这是落实省委全会精神的落实版;这是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执行篇,重点回答了疫后重振怎么干、干什么,核心要义就是动员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全省人民,在省委领导下万众一心、团结一致、奋发有为、主动作为,实现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及省人大作出《决定》的必要性,起草组成员詹金灿感慨万千。

 

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实现疫后重振浴火重生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根据宪法法律规定,报请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依法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的需要,这是加快实现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需要,这是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的需要。”18日开幕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纪、常务副主任王玲向大会作关于《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说。

湖北和武汉作为抗疫斗争的主战场,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大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受疫情带来的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遭遇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但是,困难再大也压不垮英雄的湖北人民,特别是我们有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巨大关怀,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英雄气概,湖北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战胜任何困难,实现浴火重生。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作出决定,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总书记的信任重托转化为责任担当,把深切关怀转化为强劲动力,认真做好党中央交给湖北的必答题;就是要动员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在省委领导下,进一步凝聚人心、坚定信心、展示决心,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共克时艰,全力打好疫后重振的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社会稳定战;就是要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湖北发展史上,每当我省发生重大事件时,省人大都通过作出决定、出台重要地方性法规等方式,把省委的重大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利于调动全省人民积极性,有利于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有利于以法治的力量保障抗疫和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科学民主公开,为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奠定根基

“省委和应勇书记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抓好起草、审议工作,向大会提交一份高质量的《决定(草案)》。应勇同志专门要求省政府及省防控指挥部等方面,支持配合做好决定起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介绍,“省人大常委会把起草《决定(草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成立起草专班,多次组织专家学者、省直部门和相关方面进行研究论证。5月初,《决定(草案)》形成后,先后印发征求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报省委常委会审议。5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认真讨论;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决定将议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其间,还将《决定(草案)》印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征集意见,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全体省人大代表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决定(草案)》征求意见专题视频会,听取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反馈的省人大代表意见。省委全会召开后,起草专班对照全会精神,逐字逐句进行认真修改。经过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智慧,形成了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决定(草案)》。

从征求意见反馈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看,各方面一致认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作出决定,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大家认为,《决定(草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体现省委全会要求,符合湖北实际,回应人民关切,对于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比较成熟。同时,对《决定(草案)》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包括文字修改建议,共计500多条。对于这些意见建议,起草专班都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尽可能吸收修改。因篇幅原因,有的工作意见未能全部吸收到文本中,将把这些建议作为工作建议,及时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

  

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困难再大也压不垮英雄的湖北人民

“这个《决定(草案)》务实,有效!”“完全赞同!”“不胜不休,夺取双胜利!”……618日下午,与会代表审议《决定(草案)》。代表们纷纷表示,在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积极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作出决定,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困难再大也压不垮英雄的湖北人民!”要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争做夺取双胜利的闯将和干将。

应勇参加宜昌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决定(草案)》。全省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和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宜昌要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更好发挥省域副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在绿色发展和区域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推动城乡治理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参加襄阳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决定(草案)》。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如期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更大贡献。

徐立全参加咸宁代表团审议时说,《决定》对推动疫后重振和省域治理现代化、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进行再动员,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深刻认识“三个没有改变”的重大判断,把亲切关怀转化为强大精神力量,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省领导审议时提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坚决打好疫后重振的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社会稳定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浴火重生,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大家一致认为,《决定(草案)》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了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体现了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的工作要求,符合湖北实际,回应人民关切,对于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依法作出决定,把省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意志和行动,增强浴火重生的必胜信心,汇聚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十分必要、非常及时。要用心领会、用情感悟、用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巨大支持,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全力以赴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夺回来。

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表示,作出这样一个《决定》,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的需要,是加快实现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需要,也是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的需要,提振人心。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胡弘弘说:“《决定(草案)》对于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脱贫攻坚、公共卫生等方面都作了要求,要点明确,我表示赞同。”“当前,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来之不易、成之惟艰……”对于《决定(草案)》中的这段话,省人大代表李拓感触颇深。疫情期间,他带领医务人员坚守抗疫一线。“要再接再厉,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为夺取双胜利作贡献。”李拓说。刘红兵代表表示,湖北是双拥大省,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军爱民、民拥军,助力地方经济建设,部队义不容辞。“疫情防控,部队官兵冲锋在前,推进复工复产,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也冲在一线,发挥了带头作用。”要发挥好人民子弟兵作用,为双胜利作出子弟兵应有的贡献。

“疫情带来的冲击不小,但我们发展的好势头仍然在。”刘明灯代表说,早在217日,所在通城县三赢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就率先复工,3月底该公司产能达到去年同期的130%。这家公司是该县“兴工强县”的一个缩影。《决定(草案)》中提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为当地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六稳”“六保”等一系列工作,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

“我发个言!”黄冈市代表团一位代表的话音刚落,罗田县骆驼坳镇燕窝湾村第一书记徐志新代表便“抢”过了话筒。“613日,顺丰快递进驻我们村了,销售农产品的物流成本变成了以前的十分之一。”徐志新说,这是湖北顺丰开展“快递进村”项目的第一个示范网点,连日来每天有2000件特色农产品从村里发往全国各地,“《决定(草案)》中提出,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建议补充‘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徐志新的发言,引来现场多名代表的关注。大家一致认为,《决定(草案)》提出,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很有现实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望清提出了完善建议,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还应加大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加快药物疫苗研发生产。在这方面,湖北的生物医药产业有良好基础。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湖北疫后重振宣言书亮点纷呈

4000多字的《决定》文本,凝聚信心、汇聚力量。主要内容、亮点是什么,如何理解其重要意义?

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属于事关全省大局的重大事项决定,不同于人大的法规性决定。目的是认真履行人民代表大会职责,把省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意志和行动,侧重于宏观性、原则性、引领性,具有约束性,尽量做到与省委政策文件和省政府落实举措既各有侧重,又有机衔接。

除序言、结语外,《决定》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切实增强浴火重生的必胜信心”,主要是在深刻总结疫情防控斗争决定性成果的基础上,分析湖北面临的重大政策机遇和多重有利因素,号召全省人民增强夺取双胜利的信心。第二部分为“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这是决定的主体部分,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经济全面恢复、保障和改善民生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有湖北特色的重大举措。第三部分为“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汇聚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

“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要大力推动健康码互通互认,大力推动湖北人走出去和湖北产品走出去,通过宣传引导,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相互沟通,通过企业家大力呼吁,我相信湖北人和湖北产品会越来越得到公平待遇、平等对待。”一位参与《决定》起草人员介绍。

《决定》对湖北的法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加强改革开放、公共卫生、生态环保、民生保障、营商环境等领域的立法修法,加快湖北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等重点立法。与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所提出的“要让法治成为湖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相呼应。

“加强疾病控制体系改革和深化卫生公共法治建设,将会是今年我们湖北省法治建设的重点,省人大提出来,将把立法修法以快速响应反应机制来启动。”

《决定》提出,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使湖北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让营商环境成为湖北的金字招牌。这也将是湖北今后立法、修法、执法的关键。

“在今年5月底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已经进行了一审,7月底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围绕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同时还将加强营商环境相关方面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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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多次就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20191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作出《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的殷殷嘱托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汇聚起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2013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作出《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的决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为推动湖北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2016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增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今年6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依法作出《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就是把省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意志和行动,侧重于宏观性、原则性、引领性,具有约束性,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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