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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大常委会 出台硬措施让代表工作“活”起来
2020年第5期 —— 八面来风 作者:文/黄李昆

代表工作是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活力之源。为把代表工作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有关精神,本着政治引领、问题导向、守正创新、补短强弱、激发活力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十二条措施》,以强化“五个突出”,最大限度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是突出强化党对代表工作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措施》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研究代表工作,每年底向市委专题报告代表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市委领导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活动,把党的领导贯穿代表工作全过程。二是突出强化密切联系代表。《措施》对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作出硬性规定,要求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与5名以上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年度走访联系代表不少于2次。三是突出强化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是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既注重内容高质量、更注重办理效果高质量的要求,《措施》明确提出要建立“提转办督评” 工作闭合链条,确保代表议案建议“提得精准、转得有效、办得扎实、督得有力、评得严格”。四是突出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措施》明确建立常态化、专业化培训机制,每年联合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市委党校举办13期专题培训班,分领域、分片区、分专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推动代表培训从“全覆盖”向“精准化”转变,确保每名代表本届任期内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五是突出强化代表工作机制完善。《措施》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有效转化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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