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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
2020年第1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姜明安

内容提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保障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新时代,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深化改革的能力,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也为新时代推进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治国理政的能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

  完善制度和法律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运用制度和法律解决问题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制度和法律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

  运用制度和法律加强顶层设计。改革开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在探索过程中需要“摸着石头过河”。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当前的全面深化改革日益成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复杂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让顶层设计真正发挥作用,就要运用制度和法律来加强顶层设计。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各个地区、各个部门,都应做到善于依据制度和法律确定改革的方向、任务、程序,制定改革方案,善于以制度和法律的形式保障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始终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运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改革进程。制度和法律不仅要在宏观上有效支撑改革的顶层设计,也要在微观上有效规范改革的具体过程。无论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或者是地方的试点探索、先行先试,都应当注重建章立制、形成规则,确保改革有序进行,并为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积累经验。比如,有些改革举措虽然不与法律相抵触,但也没有法律为其提供直接依据。推出该项改革措施的地方、部门就可根据法治的基本原则与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台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规范,使改革有所遵循,防止改革偏离法治方向。

  运用制度和法律巩固改革成果。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但改革是有目标、有步骤、分阶段进行的。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都应及时总结经验和规律,梳理和分析相关制度与规则运行的实际情况,确定哪些改革措施是成功的,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价值;哪些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障碍是由制度和规则问题引起的。然后,立足现实条件,运用立、改、废、释等形式,把改革中形成的有益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法律,使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也为下一阶段的改革实践提供依据,引领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新时代我国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不断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制度和法律在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运用制度和法律确保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我们的发展必须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发展实践中做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人民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这就要求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贯彻到制度设计和法治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通过制度和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发展进程、充分发挥智慧和力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比如,可以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基层协商、群众自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度和法律的规范,促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转化为实践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运用制度和法律保障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运用新发展理念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离不开制度和法律的保障。我们不仅要善于将新发展理念融入调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关系的制度和法律之中,而且要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相应制度和法律有效实施,坚决纠正、彻底摒弃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和做法。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序言,为运用制度和法律保障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国家根本法依据。我们要注重将新发展理念融入法治建设进程,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用法律引导预期、明确方向、规范行为、加强监管,坚决端正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致力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当前,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运用制度和法律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这要求我们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等为导向,进一步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一系列有利于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重要制度和法律。比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运用制度和法律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这就需要形成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上述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近年来,我国围绕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抓好立法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相比,一些制度和法律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应从现实条件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好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更加有效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运用制度和法律化解纠纷、保护权利。矛盾纠纷能否得到有效化解,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救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长期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以及信访等诸多化解矛盾、保护权利的制度,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司法体制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大调解工作体系、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建立,兼顾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公正与社会公正,有效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矛盾将更为复杂多变。这就要求我们适应客观需要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进一步提升运用制度和法律化解纠纷、保护权利的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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