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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制度优势 坚持守正创新
2019年第11期 —— 开篇立言 作者:文/本刊评论员

    金秋时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举行。这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担当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优势,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在守正创新中坚定制度自信。四中全会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一系列重大政治问题,坚定了制度自信,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决定》对于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而深远。只有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才能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向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断前进。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核心要义,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坚持和完善的力量源泉。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对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路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近现代100多年历史波澜壮阔、激荡发展的必然结果。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充分认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地位,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行使职权,在新起点上展现新作为。全会指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要紧紧围绕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履行好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立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同级党委工作要求,立足于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立足于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做到“党有号召、我必行动,民有所呼、我必回应,法有规定、我必执行”。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同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渠道,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夯实国家治理的民意基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以湖北人大工作的新成效、新作为促推湖北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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