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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代同步伐 与改革同频率 与实践同发展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
2019年第9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杨维汉 白阳 图/本刊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

    1979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赋予了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陆续设立常委会。

    发轫于改革开放,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40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创造性推进地方立法,促进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

    生活垃圾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四大种类;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款200元……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1日正式施行,垃圾分类投放正在改变居民传统“一包丢”的习惯。

    上海,这座特大城市正以精细化、科学化的方式培养居民垃圾源头分类的习惯。这正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一个生动缩影。

    “针对特大城市管理需要,制定生活垃圾管理、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管理等法规,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和社会治理创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说。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职的40年,也是地方立法主体不断扩大、立法体制不断完善、立法工作蓬勃发展的40年。

    赋予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发展的里程碑。从1979年地方组织法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权开始,地方立法权限逐步扩大。

    2000年出台的立法法从法律上确定了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成为我国立法体制发展道路上的里程碑。

    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国地方立法主体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目前,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州共有322个,大部分已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地方立法需要因地制宜。

    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制定修改了一大批体现时代要求、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我国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达12000余件。

    解决好法治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区域内有效实施,各地结合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某一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切口”立法——在地方事权范围内,聚焦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立法,比如上海市实施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的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等取得良好效果。

    发挥“试验田”作用,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成熟经验——在法定权限内,就国家尚未立法的事项试点探索、先行先试,如深圳、厦门等地的经济特区法规,形成了不少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其中很多以国家立法形式予以确认。

    由注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社会立法并重转变、由“闭门立法”向“开门立法”转变、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地方立法努力发挥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回顾40年地方立法,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中央和地方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职责,制定修改了一大批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本区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说。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

最严格的法律需要最坚决的执行,才能落地生根、发挥作用,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

    “根据法律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里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你们是怎么执行的?”

    “依照我市条例,企业应当建立大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请给我们看一下。”

    ……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20185月至6月,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努力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说:“我们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和法律定位,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求,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突出问题导向,明察暗访,动真碰硬,让‘长着牙齿’的法律法规真正‘咬合’。”

1984年首次开展执法检查到2001年开展工作评议、2010年开展专题询问,从2014年微博网络直播常委会会议审议过程到2016年建立司法监督工作平台、2018年建成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工作平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监督新路子。

    40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同级党委中心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聚焦民生关切,促进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彰显了监督实效与权威。

    “从2017年开始,我们每年对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三法一条例’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直奔问题去、瞄准点位查、盯着清单改,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监督作用。”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说。

    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设立举报电话、第三方评估、代表和专家参与等方式开展有效监督。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40年来,省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6000多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1万多项,市、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监督工作。

 

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村里的河道整治什么时候能搞好?乡村道路能不能拓宽?请回答。”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寿岳乡岳林村的村部会议室里,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会”。

    南岳区选民代表可以现场提问,对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衡阳市南岳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自2018年开始推行的代表履职报告会工作制度,有效提升了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

    过去40年间,我国地方人大作用不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逐步提升。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从全面铺开“代表联络站”建设,到拓展互联网、微信等联系群众渠道;从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到代表参与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成为机制化做法……创新做法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湖北,人大代表深入一线,围绕脱贫攻坚问题进村入户走访,倾听群众问题建议,监督已出台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制定整改清单。

    在江苏,1980年开始建立省人大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制度,近年来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基层代表制度;有序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推进代表活动载体平台提档升级并向基层拓展延伸,直接了解群众心声。

    “过去提到基层的乡镇人大工作就是‘一个印章子、一个老头子、一年只开一次会’,现在我们配了专职干事,经费有了保障,活动有了场地,代表履职的热情很高。”一位基层人大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出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意见、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让基层人大“毛细血管”充满生机活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

     ——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每一个决定决议都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

     ——使人大工作生动体现社会实践发展,更好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40年,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幅生动的民主政治壮丽画卷,正在中国大地徐徐绘就、愈发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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