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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综合性保险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推广的建议
2014年第4期 —— 代表天地 作者:

建议人:张晓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案由:从2004年至2013年长达10年的时间里,我国农业保险平均发展速度达到49%,在全世界绝无仅有。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自2008年以来一直稳居亚洲第一,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2012年11月,我国出台了农业保险条例,为在全国建立和推行农业保险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供了初步的法律基础。至此,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国全面启动。

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不仅有农业问题( 规模小,分散,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结构多样化),也有农民(高度分化,社会保障程度低)和农村问题(基础设施落后、薄弱,生态多样性,脆弱地带多),防止和降低这三个方面的风险,就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和生态环境综合发展。但当前的农业保险政策措施和保险品种难以做到降低这三方面的风险。与此同时,由于农业和农村的特殊性,在保险的承保、查灾定损和赔付三个环节上成本往往较高,当前迫切需要创新机制,一方面降低农业保险在三个环节上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协调保险公司与农户双方之间的关系。近年来,租金、人工等农业成本上升,但保险标的远低于成本,同时政府补贴逐年下降。农户对农业和农村保险的迫切需求与保险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建议:1、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保险的补贴支持力度。财政提供保费补贴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征之一,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和大量实践一再证明,除了少数农业保险险种(例如雹灾保险)外,农业保险的商业性经营是不可能成功的。2、创新农业保险的体制和机制。中央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是切块下去,地方用于不同农保项目,还是直接面对具体保险险种?实践证明,第一种方法比较好。建议总结各地创新农业保险体制机制经验,加快建立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综合性“三农”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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