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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成功 砥砺前行
2014年第1期 —— 开篇立言 作者:◆ 文/本刊评论员

  伴随冬的阳光,春的萌动,我们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14年。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飞逝的光阴中,留下了跋涉者深深的印记。

  回望过去,收获成功让我们激情满怀。2013年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在中共湖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立足新起点、展示新风貌、争创新业绩,在全省工作中有作为,在全国人大系统有地位”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履职行权,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实现了良好开局,为保障和加快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五个湖北”建设和全省工作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为湖北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立法亮点频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湖北立法工作经验受到了好评。省委召开了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落实五年立法工作规划提出明确要求,构建“五位一体”立法工作体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改进立法工作的新措施,重要法规案实行“两审三通过”、开展立法中评估、完善立法选项机制、提请人代会审议通过法规案、建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在媒体发布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发动全社会“票选”,首开公推公选立法建议项目先河。

  依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围绕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推动了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助推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了对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的监督,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有力地督促和支持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就实施法律法规和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为保障和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原则,改进拟任职人员发言形式,保证任免工作规范有序,增强了任命人员民主法治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意识,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增强代表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增强履职行权能力、提高工作质效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大潮澎湃处,激越看帆起。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使命重大而光荣。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召开,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努力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戮力同心,砥砺奋进,再铸辉煌,不负荆楚儿女的期望。以“五个湖北”建设为总体布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着力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征途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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