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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 出台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
2018年第11期 —— 八面来风 作者:文/汪静

预算监督是保障政府财力有效分配的前提,对于保障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等内容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2018年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对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为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前不久武汉市武昌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昌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

该办法以预算法为依据,贯彻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将支出预算与政策、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及绩效情况纳入到预算审查监督内容之中,充分体现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的要求,旨在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办法共七章三十八条,制定了审查监督原则,厘清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具体职责,明确并拓宽了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内容和适用范围,建立健全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监督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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