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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治理农村“空心村”的建议
2018年第8期 —— 代表天地 作者:建议人:陈小菊(省人大代表,应城市郎君镇上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案由:当前,全省各地农村因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农民进城购房,农户弃旧基地另择地建新宅,村庄向外围扩张,“空心村”现象大量出现。

空心村的出现产生了很多弊端:一是土地严重浪费。遗留大量的闲置宅基地,造成了土地浪费。二是影响村容村貌:废弃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破败不堪,环境卫生“脏、乱、差”,对周围居民的人居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三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由于居住分散、村落分布面积过大,增加了村庄改电、通水、修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加大了投入成本。四是安全隐患多:空心村居住的大多是空巢老人或留守儿童,“远亲不如近邻”变成了无近邻,没有互助照应,加之相邻废弃旧房破败,存在诸多安全风险。

建议:一是制定完善宅基地管理规定,实行“一户一宅”,对拥有多处宅基地的村民,采取适当补偿的方式将其闲置宅基地收为集体所用,对外迁户原有的宅基地,在不影响村庄规划、老宅基地上有房产且不影响村容村貌的可以民主协商保留一处宅基地,房屋破烂不堪已成危房并且影响村容村貌的,采取协议拆迁等方式处理。二是政府加大迁村腾地资金投入,整合土地平整等项目资金,因村制宜改造空心村。三是乡村振兴与“空心村”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整治旧村、规划新村,引导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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