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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三个作用 推动地方立法
2017年第12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 虞国旗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厉行法治”,强调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为加快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现代化,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引擎和保障。近年来,襄阳市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规划引领的先导作用、改革创新的推动作用,立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对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53月,立法法正式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新时期中央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对国家立法体制进行的一次新的重大调整和完善,对有效解决国家法律规定的统一性、普遍性与地方实际情况复杂性、差异化的矛盾,促进和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产生了重大影响。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以获批地方立法权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为契机,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紧围绕“精心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这个重大使命,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发展的难点问题和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出立法回应,先后就古城墙保护、汉江水环境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方面制定了三部地方性法规。从《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来看,两部法规在旧城改造、沿江产业布局、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来襄阳视察时,对襄阳市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专题来襄阳调研立法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十九大前夕,中宣部和中央电视台向十九大献礼的政论片《法治中国》,对襄阳市的立法工作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

 

二、发挥规划引领的先导作用,蹄疾步稳地推进关键领域立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遵循立法工作规律,科学编制立法规划,是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恪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理念,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立法重点与改革发展规划相衔接,遵循“立符合实际的法、立有效管用的法、立百姓拥护的法”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科学规划了未来五年立法项目,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今年7月,编制了《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20172021年)》,明确了五个方面立法重点。一是聚焦绿色发展。围绕“精心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的目标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重点推进城市绿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绿色”立法项目,为全市推行减量化增长模式,构筑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发展空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聚焦社会治理。围绕引导和规范全市人民文明行为,重点推进公共文明行为立法,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襄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聚焦城乡建设。围绕城乡规划、农村居民建房规划等当前城乡建设管理中等问题,做小切口,坚持“一事一法”,推动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四是聚焦民生关切。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应强烈的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电动车管理、噪声污染等问题,确定立法项目,以立法促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五是聚焦文化传承。围绕古山寨保护、码头文化、古城保护等重点,以地方立法更好地保护襄阳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彰显地方立法特色。

 

三、发挥改革创新的推动作用,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质量是立法工作的生命线。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确保制定的每一部法规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一是坚持开门纳谏。把人民群众赞不赞成、满不满意作为衡量立法质量的根本标准。拓宽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代表手机报、公共媒体立法信息专栏等方式,让立法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在企事业单位、群众民间组织、社会专业机构中增选拾穗者协会、环境评价研究所等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各个立法环节,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精准精细。推进立法工作精细化,强化立法过程管理。聘请7名执业律师作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探索建立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对于综合性强、涉及部门较多的立法项目,探索建立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或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牵头,相关部门或法律顾问配合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立法起草工作;对于创新性、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委托专业机构起草。三是坚持系统配套。规范地方立法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逐步建立形成立法公开、立法听证、立法评估、新闻发布、法规解读、法规解释、实施评估等一整套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制定法规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法规宣传和实施工作。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抓好法规实施后的监督,全面掌握法规实施中的问题,指导推动法规有效落实落地。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就《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2018年,还将开展两个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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