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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红线 留住古城的根
2017年第6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王才忠

    历经沧桑的荆州古城,终于迎来了一把“保护伞”——《荆州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闻听三国事,每欲到荆州。”穿越三国的风云,荆州古城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689年楚文王迁都郢(今荆州城北5公里的纪南城)后,从那时起,这里就成了楚国的官船码头,接着,这里就出现了最初的城郭。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荆州古城墙,大部分为明末清初的建筑。它是我国府城中保存最为完好的古城垣。

    上世纪80年代初,笔者初访此地,记得那条清澈的护城河如一条玉带绕着古城,河上群鸭游弋、小船来往。走在古城的石板路上,抚摸街两边古色古香的建筑,耳边似能响起久远的回声。登临城楼,放眼江汉,仿佛感觉到历史的风云在眼前翻转流动。本世纪初,当笔者再次来到荆州,展现在眼前的,是变黑发臭的护城河水,是城内拥挤的人流、车流,是众多粗糙的大体量建筑……古城蒙上了厚厚的尘垢。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需要拿捏有度,恰到好处。光有保护而没有发展,保护将成为无源之水;发展过度,又必然伤害到保护。今天,我们给荆州古城撑起一把法治的保护伞,就为避免那种拍脑袋决策、大拆大建、无序发展的历史重演,设置了一道法治的屏障。条例对城区的常住人口、建筑的高度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触及古城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这是古城保护迈出的坚实一步。

    法规为古城保护画出了一道“红线”,毕竟只是第一步。把条例真正落到实处,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更有艰巨的工作要做。把城中的4万多人迁出去,外迁腾退的房屋和场地,用于文化旅游景点和商业设施建设,这意味着会把一些文化旅游产业引进来,这一“出”一“进”之间,不仅千头万绪,更考验着我们城市治理的能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需要招商引资,因此,“引进”的市场主体,是捡到篮子里就是菜,还是以条例为标准,择优选用,宁缺毋滥?这又考验着我们对新发展理念的执行力。另外,拆除违规建筑,建设新项目,这一“拆”一“建”间,需要高质量、高标准的规划,需要精雕细琢的打磨,以及严格细致的监管……

    说到底,古城保护,关键是把古城的“根”留住。荆州是幸运的,悠远厚重的历史纵深,古色古香的建筑遗存,英雄人物的精神风范……这就是荆州古城的根。2000多年的建城史——是它的历史纵深;保存完好的古城墙,一条完整的护城河,珍贵的历史遗迹——是它的物质遗存;楚庄王、屈原、关公、张居正等一大批风云人物在这里留下无数动人的故事——这是它的精神根脉。把城市的道路、交通、绿化、环保等基础设施做好,或许不需过多着墨,古城就能焕发生机,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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