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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烛无私光
2017年第5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陈鲁民

    可以说,无论古今中外,公私分明对于公众人物、政府官员而言,都是绝不能出错的基本道德戒律,如果没做好,就会形象受损,失去公信力,本事再大也难干下去。

    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因为在他看来,公与私之间不能越雷池半步。类似记载,早就有过,唐代诗人孟郊就在《上达奚舍人》一诗中赞曰:“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

    平心而论,公私分明可说是值得褒扬的高风亮节,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嘉奖;但也可说是做人的起码规矩,做官的基本底线,理应如此,天经地义,没什么好说的。

    著名教育思想家陶行知有一句名言,“捧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话说得漂亮,事也干得不含糊。为了工作方便,他特意缝制了一件“工作服”:上衣缝了两个口袋,一个放公款,一个放私款。一次他去募捐,在归途搭车时钱被偷了,他摸摸口袋,私款一分也没有了,可一边口袋的公款还在。按常人的思维,他完全可以把募捐来的钱拿出来先垫买车票,回到学校后再补上,这也无人知晓。可陶行知却不肯这样做,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从十几里外步行回校,公私分明就得认真到这个程度。

    《邓拓传》载,人民日报总编邓拓去四川调研,四川日报一位领导请邓拓为他题写一件条幅。他答应了,但手头没有纸笔。随行人员告诉人民日报记者站的同志,请他们明天带些纸笔来。邓拓立即制止道:“我个人送的字,怎能用公家纸笔?”第二天,邓拓自己掏钱买了纸笔和墨等。有人对此不大理解,说其太“较真”了。他就写了一首诗作答:“身居天府写文章,翰墨清新立意强。记者生涯当自励,一言一动慎思量。”公私分明就要这样在一言一动上严格要求,才能防微杜渐。

    古人说“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纵观许多腐败分子的堕落史,大多都是从公私不分开始的,先是公车私用,公物私占,公费旅游,公款宴请私人等,慢慢习以为常了,由占公家小便宜到公然侵吞公款,以权谋私,接受贿赂,那就离身败名裂不远了。从本质上来说,各种腐败现象都可归结为公与私的问题,都是谋私的结果。

无数事实证明,“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因而,一个官员要想建功立业,有所作为,想仕途平安,不翻船落马,想保住晚节,就要谨言慎行,严于律己,严于用权,不可稍有苟且。要像李氏官员那样“公烛无私光”,像陶行知那样“不带半根草去”,像邓拓那样 “一言一动慎思量”,做到“宁公而贫,不私而富”,公私分明,一尘不染。而后才能仰不愧天,俯不愧地,清正廉洁,道德高尚,做一个合格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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