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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2017年第1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姚畅

    推进依法管理,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迫在眉睫。

    目前,农村文化市场显现稳步有序发展态势,文化门类不断增多,文化内容不断丰富,以娱乐业、网络服务业、出版业、音像业、演出业等门类为主体的大众文化产业基本形成,文化市场管理逐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农村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非常突出,呈现“小、脏、乱、散”的状况,违规经营、违法售卖、恶性竞争等现象普遍。推进依法管理,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迫在眉睫。

    建立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法治机制。用活用足现有法律法规。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创建良好的环境。在严格执行好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同时,还需要综合施策,拿出切合实际、开拓创新的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完善新时期农村文化市场依法管理的机制。

    推出法律宣传服务平台。目前我国农村法律普及程度不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要通过送文化文艺下乡,运用农村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教,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他们能够自觉抵制低俗,勇于举报违法,让文化乱象及“三俗”产品无处藏身。

    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规培训。

  建立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联动机制。建立文化市场社会监管机制。文化市场的监管不仅仅是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职责,社会各方面力量也是文化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发挥和引导好社会监督力量,如行业协会、义务监督员、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等,也是农村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就目前来看,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用好统一举报电话12318”,可以弥补文化市场监管上的疏漏,是一条很好的监管路子。要落实奖励政策,保护举报者隐私,形成强有力的群众监督网络。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基层组织作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要主动加强与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的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担负起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职责。

    建立“扫黄打非”进农村工作机制。将“扫黄打非”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网格“四进”活动,将“扫黄打非”工作涉及的企业、单位、机构、场所、人员纳入网格管理,明确各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员“扫黄打非”的工作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将“扫黄打非”向行业监管的基层点位延伸,向农村边远地区拓展。

                                                                       (据《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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