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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贺胜桥镇:人大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2016年第12期 —— 监督广角 作者:◆ 文/周益民

       “今年镇政府共组织拆违行动6次,拆除违法建筑10处计1670平方米,拆违工作成效显著,镇人大起了重要作用!”今年810日,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镇长刘洋向镇人大报告拆违工作时感慨地说。

       贺胜桥镇与武汉市江夏区接壤。近年来,随着新城建设的快速推进,该镇违法建设现象日益突出,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这引起了镇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镇人大主席吴国庆认为,人大代表集中代表人民群众的愿望、反映人民的利益,镇人大应该依法作出整治违法建筑的决定,通过人大代表去做群众的工作。

       吴国庆的提议得到了陈恢志、余启政等12位镇人大代表的一致响应。于是,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反复讨论,20152月,镇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贺胜桥镇违法建筑整治的决定》。随后,镇人大通过视察等形式不定期地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了解决定执行情况,6名镇人大代表自愿参与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通过现身说法,对违建村民进行引导和教育。

       201511月,镇人大检查整治工作时,发现滨湖村八组多户村民顶风违建,立即督促镇政府处理。127日,镇政府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滨湖村7000平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由于事先工作深入细致,拆违任务顺利完成。“有镇人大的大力监督支持,老百姓的工作好做多了,全镇违法建筑实现零增长,我们有信心全面完成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分管控违的副镇长周华说。

       违法建筑整治带来的好处,滨湖村八组村民王显炎老人感受最真切。“那些抢建的棚子,都是为了日后征收补偿谋利,质量很差,一起大风,铁棚哐啷作响,行人不敢在旁边走。现在拆除了,行人再也不用担心被砸了。”

       滨湖、贺胜、桃林3个村是镇新城一期建设的重点,工程多,且多被私人包揽,村组得不到任何收益。为改变现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发展,镇人大代表、桃林村党支部书记王建林建议,镇人大能否就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决议。

       镇人大组织代表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在镇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依法作出了《贺胜桥镇关于鼓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决议》,要求各村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培育村级主导产业,加强“三资”管理。当年4月,镇人大联合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调研和督查。各村按镇人大的要求,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规划。开发前,滨湖村村集体经济欠债15万元,决议作出后,村成立了劳务公司承接工程,几个月下来不仅还清了欠账,还积累集体资产50万元。桃林村也积极兴办实体,由昔日欠账30余万的“空壳村”一下子变成了收入达100万元的富裕村。

       精准扶贫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中心工作,镇人大如何助力精准扶贫?今年2月,镇人大作出了《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为了确保决定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3月间,镇人大开展了“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专项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中,宣传精准扶贫政策,了解群众疾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镇政府,推动扶贫工作。

       黄祠村经济基础差,青壮年劳力外出多,镇人大了解情况后,建议镇政府加大帮扶力度,并帮助制定了香菇和茶叶种植、家禽和青蛙养殖、苗木栽培等产业扶持项目,这些项目现已全部落实到户,预计该村所有贫困户今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镇人大代表徐丽走访中了解到,黄祠村13组困难户黄德珠有养鸭子的意向,徐丽立即将信息反馈给村委会。村委会联合驻村工作队投入6000元,帮助黄德珠发展肉鸭养殖,全家上半年已收入1万元。看着眼前毛茸茸的小鸭叫着抢食,黄德珠一脸喜悦:“有人大替困难户说话解难,我们的生活有奔头了。”

       两年来,贺胜桥镇人大对一些涉及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5个,并督促决议、决定得到贯彻落实,一批事关经济和民生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老百姓充分相信人大代表投票决定的重大决策,镇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集中了民智,体现了民意,老百姓信服。”谈及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镇人大副主席徐辉深有感触地说。

       “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形式上以镇人大为主导,实际上是通过人大代表这一纽带还权于民,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本质,这个好做法要长期坚持下去。”吴国庆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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