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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意见》 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
2016年第7期 —— 本期焦点 作者:郭俊苹

   注:本文系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郭俊苹同志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所作的专题辅导报告,限于篇幅,有所删节。

23日,省委下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省直机关工委对《意见》“三进”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省直各单位将《意见》纳入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

  一、省委《意见》的出台对省直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意见》出台的背景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去年728日,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傅德辉在工委调研时提出,为更好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提供重要制度保障,要代省委起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随后,工委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在深入调查研究、到外省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反复打磨,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123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意见》。

省委《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一是体现了中央精神的湖北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出了一系列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中央的这些精神必须在湖北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而省直机关首位度最高,党建工作必须走在全省各领域前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省委出台《意见》就是要推动省直机关带头行动,自觉主动向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湖北落地生根。二是体现了省委对省直机关党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强弱,党建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十三五“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目标的实现和“湖北一元多层次战略”的有效实施,进而直接关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的有效推进和顺利实现。省委出台《意见》,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明确省直机关在全省大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使命,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在全省党建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为湖北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并作出积极贡献。三是体现了省直机关党建多年来“走前头、作表率”的创新成果。

  二、省委《意见》为推动省直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理论武装、思想建党方面有新要求。首先,《意见》把强化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建党根基放在首位,这是因为理论武装、思想建党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毛泽东思想关于党的建设最核心的内容和最重要的特点,是我们党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建设等等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建党就是要体现信仰的力量,信仰决定我们的使命感,使命决定我们的责任感,责任决定我们的担当精神,担当精神决定我们的作为,作为决定我们工作业绩的成效。其次,《意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建党的首要任务。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坚定广大机关党员的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不断增强“三个自信”。第三,《意见》提出“建立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方面有新要求。《意见》不仅明确了省委之责,省直机关工委之责,省直相关部门之责,还用清单的方式逐条逐款明确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支部的三级主体责任,一目了然,非常清楚地划清了责任边界。同时在各级责任的内容上,既传承了以往中央法规和省委意见的规定,也有一些新的突破。为了使“党建最大政绩”和“党建第一责任”得到充分体现,《意见》在强化党组(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中做出系列具体要求。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机关基层延伸,向全体党员延伸,《意见》第9条专门明确了党支部的主体责任,使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地生根。这也是一个重大创新。

  在加强党员干部的能力建设方面有新要求。《意见》专门就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切实加强机关党员干部能力建设,着力克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其目的就是要以能力的大提升消除党面临的“四大考验”、避免“四大危险”,主动迎接湖北大发展中的新挑战,形成竞进提能、务实作为、谋事干事的良好氛围,不断升腾湖北的发展气场,让竞进有为成为全省发展的鲜明语境。

  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新举措。《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充实了很多内容,尤其是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较大的改进。明确提出:“建立党员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实施干部职工健康服务工程,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把机关党组织建成党员之家”等,为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有新举措。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意见》专门用一个部分对严肃党内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进行规范,尤其是强调了“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并进一步明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督促、指导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职责和省直机关工委监督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责任。”

  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有新举措。《意见》提出,“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坚持和完善‘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等,把这些经验固化为制度机制写了进去。强调“加强机关党委和支部委员会的建设,注重发挥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作用,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夯实机关基层基础,让“两个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在持续改进机关作风方面有新规定。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把作风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意见》把最近几年来开展的纠正“四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最新成果进行了固化。把我们这些年探索的巡察、“三抓一促”、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等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进行了固化,使之上升为制度规范。

  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新规定。《意见》按照习总书记“四铁”(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要求,首次提出了打造机关党建“铁军”的目标。除了对党务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原则要求外,特别是从机关党务干部的进口、管理、培训、轮岗、交流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行政岗位重要、党务岗位次要”、“行政职务是实职、党建职务是虚职”、“业务工作是主业、党建工作是副业”的问题,把“最大政绩、第一责任”真正体现在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

  在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方面有新规定。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加强纪律建设,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见》明确提出:凡是设立机关党委的,要按照规定设立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由正处级党员干部担任,并且进一步明确了省直机关工委、省直纪工委、机关纪委之间的关系。

  在党建工作考核方面作出了新探索。《意见》专门在第28条,对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监督机制进行明确,既有“加大对抓党建的考核权重,把党建工作考严考准考实”的原则要求,又有“开展三级联评联述联考”、“对各部门各单位党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分级量化考核”以及考核结果应用方面的具体要求,尤其是明确提出“对党建工作考核实绩突出的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担任同职级的行政职务。”

  三、以贯彻落实省委《意见》为契机,推动省直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规范,讲奉献、有作为)的要求,这是党中央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其要求与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日常工作高度契合,与“务实抓党建”,抓基层打基础的要求高度契合,与工作对象面向全体党员高度契合,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一次重大机遇、一个重要抓手。我们要抢抓这一重大机遇,用好这一抓手,切实把“两学一做”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省直机关要按照《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方案》中“四个走前头”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坚持组织整建走前头,在健全组织体系上下功夫;坚持学思践悟走前头,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坚持整风肃纪走前头,在严格执纪问责上下功夫;坚持问题整改走前头,在提能创优促为上下功夫。要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打牢党员思想建党的根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使我们党始终成为有理想、有信念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要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把做党员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

  纵深推进“三抓一促”活动。今年重点围绕加强学习、严格问责、提升能力等三个方面来开展。一是加强学习。主要是抓好“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二是严格问责。今年是省委确定的“主体责任问责年”,要按照《省直机关“三抓一促”严格问责实施办法》的要求,突出三个方面抓好问责:突出主体责任抓问责;突出纪律规矩抓问责;突出履职尽责抓问责。三是提升能力。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完成湖北“十三五”目标,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积极上好“市场大学”、“绿色大学”、“开放大学”、“人民大学”,不断提高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

  压实三级主体责任。为了把《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清单管理明责、公开承诺亮责、过程管理查责、年终述职评责、目标考核问责的要求,配套制订了《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2016年度机关党建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对党建工作的评价,与年终述职、对标考核、平时考核、群众评价、主管部门评价有机结合,形成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将各单位党建工作考严、考实、考准。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一是要继续抓好支部建设。要瞄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目标,巩固“红旗党支部”的创建成果,由点扩面,做到创建工作全覆盖。要深化拓展“五个要素”,健全完善“五个体系”,“消灭”三类支部,把支部班子配强,把支部活动开展起来,把党内生活严肃起来,真正把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二是要补齐机关党委建设的“短板”。首先,要按照《意见》规定的2%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解决力量不足的问题;其次,要发挥好机关党委委员的作用,明确分工、建立机制,把兼职委员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做到责任上肩;第三,通过建立联系点,探索机关党委建设的好经验。

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提出,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按照《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二是要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要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建设。

   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意见》提出了打造“铁军”目标,要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既压担子、交任务,又创条件、给保障。要选优配强党务干部,要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二是要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三是要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四是要加强检查督办。各单位要先行先试,探索创造,贡献智慧,推动《意见》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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