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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法展现更全面的人性关怀
2016年第8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李思辉

    这注定是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个大事件,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民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与公众关系最密切、接触最频繁的一部法律,它从各个方面细致入微地保障着我们的民事权利。理论上讲,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处理离婚……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中找到依据。因此,系统的民法典又被称为公民的“权利保障书”,是成文法国家必不可少的法律体系。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一直在酝酿出台一部系统、科学的民法典。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愈发重视个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更加注重私产的保护、市场的有序,形形色色的问题和诉求,亟待民法典这个“总规矩”总起来。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就是民法总则草案诞生的时代背景。

    民法总则草案的新鲜出炉,有望建构起全面民事权利体系的基础。与过去的民法通则不同的是,此次的民法总则草案,更加注重系统性、全面性。从通则到总则,一个“总”字的改变,意义非凡。它对应的是民法法律规范的更加全面、体系建构的更加完备、公民权益保障的更加具体。比如草案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低年龄调至6岁”,这就要求监护人更加尊重孩子的主观感受和自主权,明确“胎儿也有继承权”,则把对孩子的呵护进行了时空拓展,展现了立法“更加关爱孩童”的宗旨。

    再比如,规定“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须得到监护”,体现了对老年人权益的坚决保障;将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延长至三年,意味着权利人可以在更长的时期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见义勇为受了伤,鼓励被救者给予补偿,是对社会矛盾和道德焦虑的一种法理排解;“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QQ币”、网游装备等或将有法律保护等等,则是法律对现实生活跨维度的拓展和延伸……直面现实问题、适应时代变化、厘清认识困惑、拓展现实维度,关注点涵盖一个人从胎儿到终老的全过程,包罗社会生活中需要法律规范的方方面面,这种全方位、立体式的权利保障,正是民法总则草案呈现的突出特点,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所在。

    每一个个体,都是这个社会的组成细胞,都是这个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民法总则草案,把个体利益摆在必须全方位保障的更显著位置,立法对人更全面的关怀,正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鲜明特征。循着这样的特征和逻辑,我们“有望到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让个体的权益保障更加系统而具体,让人们更具安全感地行走在广袤的大地上。

                                       (据《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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