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依法履职 主动作为 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2016年第5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 陈跃新 图/童剑

   近年来,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遵循“谋发展、惠民生、重法治、促和谐”的工作取向,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基固本、务实创新”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三个统一”,科学定位人大工作目标方向

  坚持第一要务和根本任务的有机统一。发展不仅是党委、政府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的第一要务。人大虽然不在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但必须坚持把推动发展作为重要职责,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上,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党委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政府做好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的坚强后盾,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平台,为民主法治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监督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保证县委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保证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县委的要求抓好贯彻实施,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卓有成效地推进。

  坚持监督和支持的有机统一。常委会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德,与政府同向合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从支持出发,从监督入手,积极做好理顺关系、拾遗补缺的工作,化监督为支持、用监督强服务、以监督促落实,做到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与“一府两院”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围绕“三个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来开展工作、行使职权,积极服务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企业引进,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克难攻坚,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十三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县建设规划、城南新城及河西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区棚户区改造、雷溪河整治等重大事项,通过听取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决议决定等方式,着力推动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围绕民生热点难点强化监督。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到重要位置,把更多社会关注、百姓热盼的民生问题纳入人大议事日程,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着力推动民生问题优先解决、民生工程加快实施、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持续关注教育发展,开展城区学校布局调整调查和校车安全工作视察,向县政府提出严格执行城区基础教育总体规划、切实强化用地和投入保障、抓紧实施既定校点建设等18件意见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对县实验小学、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县思源实验学校“三校”同时进行整体新建和搬迁,城区学校布局调整走在全市前列;推进学生安全保障工程,在全市率先组建校车公司,购买国标校车157辆,覆盖城区和15个乡镇办的320余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拥有校车数量居全市第一、全省第四。高度关注生态环境,先后组织开展水库水质污染情况调研、石材综合开发情况调研、农村环境污染情况调研,在广泛走访座谈,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委提交了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肯定。

  围绕公正司法强化监督。加强与司法机关的经常性工作联系,建立司法机关定期向人大常委会通报重要司法工作事项的常态化制度。每年定期分别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报告,支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同时,通过组织开展代表旁听法院庭审、视察、参加“开放日”等活动,推进司法监督工作的常态化,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发挥人大信访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三、完善“三项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县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代表培训作为提高履职水平的重要举措,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组培训相结合、专题辅导和履职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格局,切实加强代表对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的学习,着力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通过举办蕲阳大讲堂、法律知识讲座,先后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武汉大学法学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上海市人大代表裴蓁等领导专家来举行专题讲座,培训代表近1000人次。组织代表赴上海、福建等地,就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社区管理、市政建设等方面课题开展学习考察共8120人次,使代表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增强了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查活动的基础上,建立“一府两院”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的机制,努力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加强人大信息平台建设,让代表及时掌握常委会的工作动态。广泛开展代表走访活动,将代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召开走访代表征集的意见建议交办会,将代表意见建议反馈到“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督促其整改落实,并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向代表报告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代表“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代表为民代言,履职担责,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为代表履职争取经费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原来的县级代表每人每年400元提高至1500元;乡镇级代表每人每年400元提高至600元,并做到专款专用。代表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代表履职活动的正常开展。

  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采取召开交办会和座谈会、听取和审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对口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结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开展重点建议领衔督办活动,在代表所提建议中,选择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相关办委对口督办。通过将重点建议的相关工作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邀请提建议代表参加相关工作视察和实地调研、召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代表面对面沟通,提高办理质效,促进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2013年,关于红旗主港综合整治的建议案,主任会议决定由常委会主任领衔督办。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进行实地调研,召开现场会,并整合项目资金近2000多万元实施红旗主港综合整治,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2015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将其作为参观主现场。

  四、突出“三个加强”,切实抓好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不断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切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使机关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小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机关干部轮流讲课制度,持续开展“遵法纪、守规矩、有作为”学习讨论以及读书比赛、学习讲评、宣传稿件竞赛等活动,安排机关干部轮流驻村锻炼,切实增强人大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从构筑程序规范、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入手,先后制定和修订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20余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凡事必依法、严格讲程序、自觉重制度,切实推进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加强机关建设。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参与招商引资、结对帮扶、三城联创等中心工作,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干部。加强宣传和理论研讨,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切实加强机关配套建设,努力改善机关办公环境,先后投入80万元,对机关院内配套设施进行完善;投入60万元,对常委会会议室表决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县人大机关连续4年被评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连续3次通过省一级认定。

                                                        (作者系蕲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