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凝心聚力 助力发展 ——来凤县加强人大工作纪实
2016年第4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吴言 余三龙

    湖北西南部来凤县,因美丽的凤凰飞临的传说而得名。近年来,来凤勇担“跨省区域协作、扶贫攻坚、湖北一红一绿战略”三个试验田的历史重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务实进取、创新发展,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山区小县“践行‘四个领先’,坚持‘绿色发展’,跨省‘龙凤示范’”的科学发展之路,积累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发展经验。在凤凰涅槃科学发展进程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创新,勇于担当,新常态下新作为,实现了县委对人大工作的坚强领导,政府对人大工作的倾力支持,人大有位有为有威,履职行权规范充满活力,为来凤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切实保障。

  一、加强制度设计,完善工作机制

  县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履职行权提供制度保障。2009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就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方法,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20105月召开了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办法》。县委决定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重大事项;每年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重要事项;每年召开一次书记县长办公会,现场解决人大工作需要及时解决的具体问题。同时要求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人大工作。2014年全县召开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推进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推进会,县委主要领导就如何深化对人大制度的认识,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了专题讲话,并全文印发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

  健全机构,改善结构,切实提供机构人员保障。目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成为恩施自治州县级人大机构最全、人员配备充足的单位。近5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增设工作机构3个,形成了“八委两室”(办公室、代工委、预工委、民族法制工委、内务司法工委、财工委、教工委、农工委、环工委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的工作机构格局。通过选调等方式先后有8位中青年干部进入人大机关,改善了人大机关干部年龄结构。其次是保障经费、完备设施。在切实保障人大各种会议及活动的基础上,为保障代表执行职务,从2015年起,县人大常委会按年人均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安排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实现了电子化,常委会新会议室已投入使用。

  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权。根据省州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期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坚持不懈地推进履职规范化建设。首先是统一思想认识,把履职规范化建设作为贯彻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其次是深入学习调研,制定履职规范化工作推进方案,健全完善履职制度,实现履职规范化。近5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历届工作经验和借鉴外地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制订(修订)了41个履职制度,涵盖了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工委室职责等履职的方方面面,初步实现了人大履职规范化。

加强指导工作,推进县乡人大联动。根据乡镇人大工作实际需要,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提出了“2532”工作要求,即开好两个会(人大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开展好五个活动(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工作评议、走访联系选民、述职评议),抓好三项工作(代表培训、代表建议办理、人大宣传),搞好两项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

    二、着力创新推动,加强监督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在广泛收集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民生焦点上,深入调研,找准人民群众和代表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和全县发展中心的结合点开展工作,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活力。准确切入监督内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求做到突出产业建设,推进跨越发展;突出民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突出法制建设,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创新监督方式。由过去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发展为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以强化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对“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决议决定或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采取纸质投票表决,加大了对“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已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形成的审议意见的执行落实情况采取跟踪监督、跨年监督、跨届监督等方式,确保有关问题的彻底解决。

  改进审议方式。为切实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水平,防止审议流于形式,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审议的关键环节,改进审议方式。在审议过程中,先由各位委员发表意见,然后各位副主任发表意见,最后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作总结性发言。这种方式,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表达个人观点,营造各抒己见的议事氛围,有利于贯彻发扬民主、集体决策的议事原则,促进了人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

  完善表决制度。对“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决议决定或研究处理重大事项的报告,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并明确了表决不能通过的处置办法,票决结果中划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体现出对该报告的满意程度,加大了对“一府两院”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监督力度,使“一府两院”能够认真负责地执行决议、决定和落实审议意见。

  主动接受监督。每次常委会会议都安排4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扩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三、加强“双联”活动,增强代表活力

  在加强代表联系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定期接待代表活动。每年都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组织“一府两院”领导到乡镇向代表报告执行人大会议决议情况,听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整理后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及时向代表反馈情况。在接受群众监督方面,组织开展了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全县共有86个选区、180名代表,分3年全部回原选区进行述职接受选民监督。截至目前,所有代表都回原选区进行了述职,其中144 名代表被评为优秀,35 名代表被评为称职,1人不称职。通过开展述职评议,代表的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都得到了增强。

在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在各乡镇部分选区开展代表工作室试点工作。在选区设立代表工作室,为代表联系选民群众搭建了平台。在代表建议办理方面,采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县政府县长、副县长领衔办理方式,突出重点督办、工委室全程跟踪督办、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督办,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办理实效,收效良好。换届以来,共309 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办复率100 %,满意率达到98 %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