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向选民述职 受选民监督 ——京山县人大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实践与探索
2016年第3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严欣友

    为了有效地督促激励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打下坚实的基础,京山县人大常委会从2007年以来,积极探索开展了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活动。9年来,全县先后有486名代表向选民进行了面对面述职,参加测评的选民代表达1.4万人次。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倒逼代表加压履职,进一步密切了与选民的联系,201412月,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将京山经验以参阅件形式发全省各地学习借鉴。去年7月,京山作为县市区代表在潜江召开的省人大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上作了代表述职工作的典型发言,受到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主要作法

  试点先行,积累经验。代表述职评议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必须以点带面,稳妥推进。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精心制定了代表述职评议方案,确定在新市镇等四个地方为试点,选择了9名履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老代表为第一批述职对象。为确保试点成功,常委会扎实开展宣传动员,营造了氛围、形成了共识。10月,9名述职代表回原选区面对面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接受选民的评议,均被评为称职。试点活动很成功,在选民和人大代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全面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奠定了基础。

  把好“五关”,全面推开。常委会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工作。在具体操作上,重点是把好“五关”。一是把好制度设计关。为了确保述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京山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把试点经验固化为制度,常态化推进。按照述职办法规定,我们每届分年度制定具体的述职评议实施方案,述职时间一般安排在换届后的第二年至第四年,分三年完成届内代表述职。述职对象由各镇人大和县直人大联络处提名后,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述职步骤一般分为动员准备、述职评议、整改总结三个阶段,每年5月启动,10月结束。二是把好组织指导关。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的代表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由乡镇人大和县直人大联络处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指导各自所包联乡镇和县直人大联络处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责任制,确保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按步骤程序有序推进。三是把好述职前走访调研关。述职前,一方面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认真组织述职代表开展各项视察检查、走访选区选民活动,让代表有职可述。另一方面,组织选民代表了解被评议代表的履职情况,收集选民意见,为点评和提问作好准备,让选民代表有备而评。同时,督促各镇人大和县直人大联络处指导代表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并审核把关。四是把好选民代表推荐关。由于组织选区全体选民参加述职评议会难度很大,只能选择部分选民代表参加。在选民代表选择上,将群众信得过、敢于直言的选民推荐为选民代表,一般每个选区推荐30名以上选民代表。五是把好述职评议大会组织关。精心组织好述职评议大会,按照代表口头述职、选民代表中心发言点评、选民代表提问、代表现场答复、投票测评、述职代表表态发言等6个程序进行,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同时,对选民现场提出的意见进行综合,督促代表抓好整改落实。

  完善方式,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述职对象由普通代表向职务代表带头述职转变,体现了公平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明确规定,无论是职务代表还是普通代表,届内都必须向选区选民述职一次,但实际上普通代表述职的多,职务代表述职少。为了改变这种现象,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县委明确要求所有职务代表都要带头向选民述职。述职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率先垂范,带头述职,县委、政府、“两院”的职务代表也以普通选民身份回原选区述职,主动接受选民的评议监督,实现了代表述职评议对象的全覆盖,也为深入推进代表述职工作作出了表率。二是述职形式由代表单独述职向相对集中述职转变,增强了竞争性。针对过去一个选区每次只安排1名代表述职缺乏竞争性的问题,要求每个选区代表在一个年度集中述职,让多名代表同台“竞技”接受选民的评判,增强了述职评议的竞争性和比较性,让代表在比较中看到差距,压实了履职责任。三是履职评价由只说问题向也肯定成绩转变,体现了公正性。针对过去评价履职说问题的多,肯定成绩少的问题,评议中,从选民代表中推选12名公道正派的中心发言人,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点评,既肯定代表的履职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引导其他选民理性地看待代表履职,作出公正的评价。四是选民提问由先告知内容向随机提问转变,体现了民主性。将过去事先确定提问人和提问内容的做法改为由选民代表现场自由提问,进一步激发了选民的民主热情,现场气氛更活跃,述职效果更好。

  运用结果,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述职评议奖惩机制。综合运用述职评议结果,将其纳入代表履职档案,作为代表连任和评先表模的重要推荐依据。评为称职的,将优先推荐为下一届上一级代表或县代表候选人;评为不称职的,列入下一年度再次述职对象,仍不称职的,常委会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或依法予以罢免。二是建立述职结果公开机制。将每次代表述职的测评结果在代表所在选区公示,并将代表述职报告通过县人大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晒”履职成绩单,更好地接受社会和选民监督。三是建立选民意见反馈办理机制。述职评议中,对选民现场提出的问题,要求代表能答复的现场答复,不能答复的提出书面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选民,保证选民意见落到实处。

  二、主要成效

  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变“要我履职”为“我要履职”。基层人大普遍反映,过去组织开展活动,代表请假的多、发言的少,被动履职的多、主动履职操心的少。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后,代表参加活动更主动了、发言更踊跃了、建言质量更高了。述职评议让代表看到了差距和不足,明确了努力的方向,让代表真切感受到了“当代表容易,当好一名代表真不容易”的压力感,从而倒逼代表变被动为主动,加压履职。

  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变“要我联系”为“我要联系”。述职让代表明白只有真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得到选民的认可,促使代表主动深入原选区联系选民,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疾苦,为选民办难事、解难题。在去年述职评议活动中,县代表先后走访选民4118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00多件,为选民办实事好事100多件。通过述职,代表与选民联系更加紧密,反映社情民意的热情更高,近年来,代表每年在人大会议上提出的议案建议达120多件,去年达到190件。

  约束了代表的言行,变只“监督他人”为也“受人监督”。以前代表监督别人的多,而受他人监督的少。述职评议让代表的一言一行都在选民的监督下,没有特权可言,必须更加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近几年,常委会按照述职评议办法规定,对因涉嫌违法违纪的4名代表依法进行了罢免和劝辞职务,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激发了选民的民主热情,变“要我作主”为“我要作主”。述职评议把选举代表的权力和监督代表的权力结合起来,搭建了选民监督代表的平台。人大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选民报告工作,让选民增强了当家作主的真实感,激发了民主热情。如2014年在罗店大栗选区述职现场,选民当面质问刘体雄代表“我们向你反映的问题办得怎么样,我们不知晓,你不能‘贪污’”、“你只为本村选民说话而没有为本选区的其他选民服务,你要对我们负责”等等,问得刘代表红脸出汗。

  三、几点启示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县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述职评议工作全过程,无论是述职办法制定,还是述职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都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县委将代表述职工作纳入了县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力保障了代表述职工作的有序推进。

  必须坚持探索创新。人大工作只有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创新,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县人大常委会探索推出了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工作,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代表履职的症结,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方式,将经验固化为制度,赢得了代表的拥护,得到了选民的参与支持,使代表述职更接地气,更具生命力,也为其它地方规范的开展代表述职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必须形成合力。代表述职作为一项工作创新,必然面临着许多阻力,需要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合力共为。实践中,要通过多种方式持续的宣传和引导,将各个层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代表述职工作中来。在县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县人大常委会精心安排部署,各镇人大和县直人大联络处认真实施,全体人大代表和广大选民积极参与,形成了代表述职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了代表述职工作的深入推进。

必须持之以恒。代表述职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明显成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选民的普遍认可,最关键的一点是做到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了述职评议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只有保持述职评议工作的连续性、持久性,并固化为制度长期坚持,才能保持创新工作持久的生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发展与时俱进。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