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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
2016年第2期 —— 代表天地 作者:

建议人:马小飞(省人大代表、竹山县文体局副局长)

案由: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民外出打工浪潮持续,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居高不下。传统的家庭隔代监管、亲戚托管方式具有先天缺陷,导致留守儿童生活照顾不周、学习辅导缺失、侵害事件多发,心理健康、成长环境堪忧,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已经引起广泛关注。当前,除学校正常管理外,各级政府正在采取措施,努力改善留守儿童校外的处境。为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成长提供更加科学、安全、优越的环境,帮助解决外出务工父母担心孩子成长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校外监管和教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加快托管机构建设。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就是留守儿童在学校管理之外的一个家。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牵头、民间投资、社会支持”的思路,在全省大力鼓励引导乡镇建设留守儿童校外托管机构,为留守儿童校外活动提供综合的、统一的空间与平台,力争35年内,留守儿童校外托管机构覆盖到所有乡镇。

规范托管机构的管理。成立留守儿童校外托管管理机构,省政府应制定出台托管机构管理规范,加强留守儿童校外托管机构日常监管,提升托管机构的建设水平,促使留守儿童校外托管机构能够按照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标准科学有序地发展。

整合资源帮扶。在校外托管机构项目建设上,政府要制定相应扶持政策,按照“三个一点”(政府补助一点、民间投资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吸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此民生领域,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为校外托管加快规范建设形成合力,与此同时,建立相对固定的长效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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