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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武昌召开 批准了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通过了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016年第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图/ 本刊记者

    126日至21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武昌召开,700多名省人大代表出席会议。省领导、历届正省级老领导、省老领导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省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了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省级预算;批准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通过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并作出了有关决议决定。

  会议接受赵斌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辞职请求,选举王晋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需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补选马建中、刘源超、杨有旺、周旭光、胡志强、彭丽敏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任命刘源超为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有旺为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曲颖为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在会上讲话。他说,这次会议是在“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大幕拉开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批准的《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十三五”发展的宏伟蓝图,体现了全省人民开创美好未来的共同意志,是指导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通过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是省人大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是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推进绿色发展的又一法治成果。会议完成了各项选举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是一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大会,是一次凝神聚力、团结鼓劲的大会,是一次继往开来、求实奋进的大会。

  李鸿忠说,“十三五”发展蓝图已经绘就,目标任务已经明确,重点在实干,关键在落实。一要提振信心抓落实,二要咬定“十三五”发展目标抓落实,三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抓落实,四要汇聚智慧力量抓落实。他强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万众一心、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奋力作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为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部分我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不是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机关、团体及部分中央驻汉单位负责人,部分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参加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全体人员列席大会开幕会。

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受邀参加大会。美国、英国、法国、韩国驻武汉总领事及部分外籍人士等旁听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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