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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失能老人群体关爱的建议
2015年第10期 —— 代表天地 作者:刘娟(省人大代表,天门市杨林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等

       案由:据统计,我国城乡部分和完全失能老人约3300万人,占老年人的16.5%,其中完全失能老人1084.3万人左右,占老年人的6.25%。预计到2050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到1亿人左右。而对失能老人的照护需要专业化、规范化,子女在长期的照护服务中力不从心,难以为继。同时,养老机构资金不足,专业护理人员不多,收费过高等现实问题让普通家庭无法承担,国家和省里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失能老人的政策支持,尚未形成与经济水平和老龄化趋势相适应的全国失能老人养老护理服务行业,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缺乏社会保障。关怀失能老人是进一步改善社会民生,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彰显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的重要表现,有利于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文明新风尚。同时,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也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实现积极养老。“预防胜于治疗”。加大对积极养老理念的宣传,鼓励全省人民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走积极老龄化的道路,把疾病、失能等耗费医疗和照料服务资源的压力降低到最低点,从根本上防止失能。

       加大资金支持,帮助失能老人。通过设立护理人员津贴和补贴养老机构的办法,降低失能人员个人负担部分,保证他们能够住得起养老院。

       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探索将医院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或开设养老科室,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

       探索建立长期照料服务体系。建立失能老人护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倡城乡居家服务照料机制,鼓励各种民间社会组织参与关怀失能老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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