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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咸宁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纪略
2015年第10期 —— 监督广角 作者:◆ 文•图/段志刚

       这是历史事实,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得以诞生。这是现实结论,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日臻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才能更好发挥。

  近年来,咸宁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全市人大工作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开创了新局面。

市委支持有位有力

2009年、2011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相继召开,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各级人大工作者。在这个重要的历史关头,回眸来路,展望前行,如何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全市的民主法治建设,成为咸宁市委共识。

  受市委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展开深入调研,几经酝酿,充满期待的《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草案出炉。经过相关部门的“精心打磨”,20091028日,市委常委会会议顺利通过。

  “市委出台这样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人大工作必将乘势而上,再创新辉煌。”通山县人大常委会一干部说。

  “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乡镇人大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翻阅文件,发现其内容紧贴实际,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一干部说:“决定里的一些新内容引人关注,比如,我们想在乡镇配备专门的人大工作人员,找不到政策法律依据,一直没落实,现在,市委文件规定各乡镇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有了尚方宝剑,我们就可积极作为了。”

  关心在继续。2010年元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市人大工作。会上印发了18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材料,总结和交流了近年来全市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咸宁加快鄂南强市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市委主要领导精辟“点评”人大的成绩,制定人大跳起来就能摘到的“桃子”目标,要求县市区委书记,“要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更加积极地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更加主动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各县市区也都相继召开了县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如石击水,泛起层层涟漪。“这次人大工作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一干部说,“给人大工作打了一针兴奋剂。”

  除此之外,近年来,市委还陆续召开常委会会议,出台相关文件,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多次下发关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决议和指导意见,对“一府两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提出明确要求,把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2014年,市委还决定,对于需要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在市委五人小组研究之后,及时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再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表决,最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人大监督有为有效

  市委注重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为人大履职撑腰壮胆、加油助威,人大工作有为有效,精彩不断,亮点纷呈。

  围绕工作重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全面实施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鄂南强市是省委、省政府放眼全国全球发展大势,从全省发展大局和咸宁发展实际出发,为咸宁发展所作的战略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融入、不辱使命。在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在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这一《决定》的情况报告。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和省委关于加快创建生态省的目标,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咸宁绿色崛起发展规划(2014-2030年)》。为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决策部署,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议》。为将市委“绿色崛起”这一重大决策进一步落到实处,常委会选取城区山体保护作为推动落实的切入点,作出了《关于加强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的决定》。

  在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检查、调查等形式,对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予以重点关注,连续多年对城市基础设施、招商引资项目、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以及民生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依法做出决议、决定,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依法治市,支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为实现“平安咸宁”的目标,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近年来先后围绕禁毒工作、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同时开展了《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市委要求人大开展专题询问,实现询问工作常态化。市人大常委会细化询问工作流程,从规则上保障询问效果,先后围绕科技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湖泊保护等开展了专题询问。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询问提出的审议意见,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使科技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湖泊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咸宁还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之一。

人大代表有家有活

  “在‘人大代表之家’学习交流,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时事政治,而且学到了法律知识,还能进一步懂得怎样当好代表、联系选民。”市人大代表、温泉办事处党委书记刘伍寿在参加“人大代表之家”学习交流会时如是说。为切实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百姓的桥梁作用,去年以来,在各级党委的支持下,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已建成68个“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联系群众,群众反映民情提供了平台,成了架在群众和代表之间的连心桥。2013年,在通城县马港镇“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活动座谈会上,县人大代表徐旺才反映,全镇没有农村电费代收点,农村用电客户存在缴费难的问题。代表们经过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后,徐旺才等10名代表联名,将“关于请求在马港镇设立农网电费代收点的建议”提交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督促下,县电力公司专门拨付资金在马港镇设立农村电费代收点,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缴费难的问题。

  在“人大代表之家”这一平台上,每位人大代表都要公示自己的照片和联系方式。有的“人大代表之家”还实行了轮流坐班制。“人大代表之家”成为代表们直接倾听群众呼声的“民意直通车”。对此,一些代表深有感触:以往是“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往往听不到真实声音,也看不到真实情况。现在不同了,一张桌子一杯茶,与群众坐下来面对面交谈几个小时就可以整理出不少实实在在的建议。代表们不仅通过“人大代表之家”把基层老百姓的声音带上来,也把相关方针政策带下去,既帮助解决了居民难题,还拓展了代表的履职视野,使人大代表工作更加活跃、履职渠道更加通畅。

  除了按照“八有、七簿、八上墙”的标准建立代表之家外,市人大常委会还指导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代表回原选区述职活动。从区委书记到一般基层代表,不论职务高低,全部参加,不搞特殊。代表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并亲自到场口头述职,报告自己履行代表职责及工作、学习情况。20141130日,市、区人大代表、咸安区委书记谭海华参加代表向选民述职后深有感慨地说:“通过面对面地提出建议、意见和真诚地进行点评,彻底改变了过去‘热热闹闹两三天,冷冷清清又一年’的现象。”“当面述职加强了选民对代表的了解,凸显出选民的主人公地位。代表们主动积极履职,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比如淦河中下游整治,经济开发区向镇里延伸,村民喝上长江水等。这些变化,我们亲眼所见,真实可信。”选民金其胜说。

  各县市区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激发代表活力。赤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我与选民交朋友”活动。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百名代表连百户,五年致富奔小康”活动。通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每位代表每年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帮助一户特困户,联系一户民营经济户,写一份有质量的建议的“四个一”和代表带领致富、带头致富的“双带”活动。各地代表活动呈现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局面。

自身建设有章有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是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基础性工作。

  市委十分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机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和加强。市委常委会和市编委会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2014年,在原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上加挂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等4个工作委员会牌子,作为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将原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分设,并增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

  市委还要求充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力量,切实解决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和编制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同时,要求县级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要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目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统一设置工作全部实施到位,加强人大常委会信访、预算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建设,正在按照省委、市委文件要求稳步推进和落实。

  有效的工作离不开制度的支持。为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养成有作为、讲规矩、善钻研的工作习惯,在市委的支持和关心下,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制订出台了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若干意见、会议审议中心发言人制度等,修订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

市委十分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养。近5年来,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提拔处级干部14人,副处级干部担任实职2人,交流处级干部到政府部门和县级政府担任重要职务3人,提拔正科级干部5人。2014年,又支持常委会通过遴选招录了6名年轻干部进入各个委室,充实了后备力量。“人大工作有干头,人大干部有当头”在咸宁传为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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