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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定位履职 创新人大作为
2015年第8期 —— 调查研究 作者:冯云乔

    近年来,仙桃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仙桃的新形势,找准工作定位,增强监督实效,创新人大作为,为加快打造仙桃发展升级版提供了强有力的民主法制保障。

  一、 突出发展主题,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人大作为

  着眼党委所重、政府所需、人民所盼,积极寻求法治思维与发展意识的最佳结合点,推动全市上下在加快打造发展升级版中同频共振,真正做到与党委合心、与政府合力。

  依靠市委坚强领导,当好决策部署的维护者。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重返全国百强、‘四化’同步发展、打造中心城市”这一总体目标,贴近市委工作大局,调整人大工作布局,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法定职权,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城市发展等议题的监督频次和监督力度,使人大工作更多地响应策应发展大局,更好地服从服务市委决策部署。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当好转型升级的推动者。从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角度,针对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真正做到对党负责、为民尽责、依法履责的高度统一。去年以来,先后就全市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优惠政策等6个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使市人大在促进大事中扮演重要角色。

  依照人民群众意愿,当好民生实事的促进者。常委会持之以恒加强对“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问题的监督,确保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几年,紧紧抓住经适房建设、城中村改造、环保、社保、物价、教育、食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 强化依法监督,在增强监督实效中体现人大权威

  坚持从实践标准出发,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全力提升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人大权威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中进一步提升。

  持续开展工作评议,传导人大监督压力。坚持把工作评议作为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和人大工作品牌加以打造,监督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每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3个左右部门的工作报告,全年听取和审议部门工作报告10个以上,并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同时将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开,垂管部门另通报其省直相关部门。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树立人大监督公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选取不同专题听取“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不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成立由13名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参与司法有关议题的检查、调研、评估。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人员机构专职化,多次在省人大相关会议作经验交流。

  着力健全监督体系,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注重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跟踪监督相结合,坚持每年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全市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城投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凸显人大对财政资金监管的话语权。注重行使监督权与行使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相结合,近几年重点加强对“两院”任命人员的任前考察、考试和任后监督。去年听取了市法院法官和市检察院检察官工作述职,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注重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高度重视在议题调研中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做到凡重要监督必有新闻舆论跟进,凡重大活动必有新闻媒体参与,有效提升了人大监督影响力。

  三、 打牢基层基础,在发挥代表作用中激发人大活力

  始终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积极作为。

  积极优化代表履职条件。先后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等工作制度,不断拓展选民参与人大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1/3以上的联络处和10名以上市人大代表列席,每次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都就近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积极做好代表履职保障,市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每年按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对无固定收入的市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按规定及时给予误工补助。坚持定期为代表寄送《楚天主人》、《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等相关书刊、文件、资料,向市人大代表公开政务信息,让代表知情知政、充分监督。坚持分批分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培训,实现了市人大代表全覆盖。在《仙桃日报》常年开设“人大代表风采”专栏,宣传报道优秀人大代表典型事迹,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

  积极服务代表履职活动。在各镇办重新设立了市人大联络处,拨专款建成28个标准化“人大代表之家”。打破代表身份终届制,动员因工作变动不方便履行代表职责的19名代表辞去市八届人大代表职务,对长期未参加代表活动的部分市人大代表,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并在原选区对空缺名额进行补选,使代表结构更好地反映选民意志、服务选区群众。坚持每年评比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充分调动代表工作积极性。

  积极推动代表建议落实。建立健全主任会议成员领衔重点督办、各工作机构对口联系督办、常委会审议督办、代表视察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年初联合“一府两院”召开代表建议督办会,年底对承办单位进行考核排名,人大会议期间在代表驻地和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今年,积极探索办理成效第三方测评方式,进一步创新代表建议落实办法。

  四、 坚持务实尚干,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强化人大担当

  常委会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以学提能,夯实履职基础。定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吸取和借鉴全国各地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在开展执法检查和审议专项报告前,常委会都要求组成人员和有关工作机构,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进行深入学习和探讨,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务实重干,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坚持少而精、细而实,在选题上求实,在调研上求准,在评议上求真,力求深入实际、摸透实情、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市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常委会领导深入经济建设一线,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工作,在转变作风中助推了发展、作出了贡献。

  敢于担当,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强调保持人大审议工作的独立性,不为“呼声”所迷惑,不被“情面”所左右,敢于直言不讳,敢于较真碰硬。认真落实议题提前告知制度、出席列席会议考勤制度、中心发言人制度、审议意见反馈督办制度,提高了审议质量,增强了审议实效。

                               (作者系仙桃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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