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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空气更清新——荆门市贯彻实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综述
2015年第7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根祥 永忠 恒新 长虹

     5月中下旬,荆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比较全面地了解到全市贯彻实施《决定》的工作情况。

                           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                

     51《决定》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认识与规划同步,引导与强制联动,禁烧与利用并重,“三制”(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五化”(秸秆利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可期,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初战告捷。全市夏收期间,各地发现农作物秸杆焚烧火点193处,较上年同期1144处下降83%。环保部卫星抽查发现火点1处。中心城区空气优良达标率51.6%,未出现重污染天气,明显好于往年。

  高位推进,上下同责。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印发了《2015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落实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4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办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动员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应急谋远结合、疏堵结合、治标治本结合”,打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攻坚战。县(市、区)、乡()政府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三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督查巡查工作专班。全市层层动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构建起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管理秸秆露天禁烧责任体系。

  广泛宣传,形成共识。今年,全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共识。组织主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荆门电视台4个频道滚动播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动漫公益宣传片,共播报专题节目10期,曝光4期。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 携手护环境”活动。共青团、教育局举办第十一届青少年学生书信大赛暨《决定》进校园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书写16万份学生给家长的信,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环保意识。钟祥市组织全市10万中小学生放假一天,开展“小手牵大手”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经信、公安、供电等部门组织1000多名宣传巡查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烧”宣传活动。农办、民政、城管等发动“三万活动”驻村干部、城郊社区及农村网格员、志愿者等环保公益活动,把《决定》宣传到村组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夏收期间,全市共组织2.8万名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调查、座谈,共印发《决定》、《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各类宣传资料62万份,发送手机短信65.8万条,在各级报纸、网站刊登宣传报道110余篇。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政府成立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中心,农办、发改、财政、科技、公安、国土、环保、农业、电力、物价、农机、气象等1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长肖菊华亲任指挥长,加大综合协调、整体联动、检查督办、应急处置力度。组建8个市直督查组划片包干、检查督办各县(市、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县(市、区)、各乡()从机关干部到村干部依法严厉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实行重点管控、专人监管、巡查全覆盖。56日晚,沙洋县发现全市第一处火点,县环保局于57下达处罚文书,罚款50元并执行到位,开出全省查处秸秆露天禁烧“第一张罚款单”。

  科技支撑,“五化”利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识早、谋划早,2012年即已启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44月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电视电话会议,就明确提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利用的工作思路,市农机管理部门安排购机补贴资金13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资金共4000多万元,重点用于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打捆、运输、制造和生物技术。

                            贯彻实施《决定》存在的问题

  贯彻实施《决定》工作不平衡。部门之间、各县(市)、乡(镇)、村之间工作不平衡。执法检查组检查当天,钟祥市没有发现一处火点,但少数地方发生连片火点。主要责任在于少数地方工作责任不落实,部门包联督查巡查工作不到位。

  “禁烧”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目前,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还主要靠行政高压办法,“逼”老百姓禁烧、“逼”部门履职、“逼”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农民说,现在还处在烧秸秆违法,不烧秸秆误农时,卖秸秆亏本的“三难”境地,让农民“不能烧、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

  部分农机装备技术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部分老旧和小型收割机马力小,收割留茬高,粉碎效果差,给后茬作物栽培添加难度,农机技术与农艺技术的结合有待进一步探索。有的不带打捆或粉碎装置下田收割,农作物秸秆再行打捆运输费时、费工、费力。

  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地虽然出台一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但还不足以调动农民和市场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农民卖秸秆亏本和企业收购成本高等突出问题,还没有有效解决。湖北亿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近两年来定点收购农作物秸秆虽然每吨为200元,但搬运到企业每吨成本高达800多元,其中运输过程的费用占总费用的75%。同时,农作物秸秆加工企业在厂房建设、用电、用地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缺乏配套的支持政策。

                            确保《决定》统一正确施行的路径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决定》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不仅要制定当年禁烧的目标任务,还要制定综合利用规划,要进一步落实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责任要上肩。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综合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秸秆露天禁烧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形成县乡为主、区域联动、部门协调的防控体系。     

  强化村民自治作用。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决定》,增进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农民遵守《决定》的自觉性。要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增进广大农民“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环保意识和效益观念,充分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治作用。培植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和引领作用。

  强化科技支撑。设定农机作业技术门槛。对收割作物留茬高度、打捆或粉碎设施装备,应该作出技术要求和规定。要重点解决好秸秆利用生物技术和综合技术的成果转化、研发和创新,为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提供技术支持。要广泛开展适用技术培训,让农民掌握和接受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农机技术和农艺技术。

  强化市场主体作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体是农作物秸秆加工企业。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业。要帮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形成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

强化政策导向作用。环保、发改、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给予项目支持。国土部门对于园区外建厂的企业,要按照设施农业对待,支持供地,对扩建厂房的企业在规划控制上要适当放宽。电力部门要加大供电支持力度。市、县(市)、乡(镇)政府要奖励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研发和成果应用取得实效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对农户购买先进秸秆还田机械的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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