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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督中提高履职能力——襄阳市襄州区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述职机制观察
2015年第5期 —— 监督广角 作者:◆ 文/ 郭富清 图/叶玉龙

    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让监督者也能接受监督?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以来,以代表法、选举法为依据,在全区多个选区,逐步深化规范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参加述职的区、镇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了当选人大代表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本职工作情况以及廉政勤政情况等,并诚恳地接受选民的评议。活动的开展,在选民和人大代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加深了选民对代表的了解,加强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让监督者有了监督。

                                   创新背景

  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五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些规定说明,一方面代表必须依法认真履职,努力为原选区选民服务;另一方面还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和行为自觉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因此,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是代表接受选民监督、激励人大代表代表选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一种有效形式,同时,又是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创新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对此极为重视,分管领导、代工委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把这一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卓有成效。

                               创新实践

    列入工作要点,确保述职试点取得成效。代表述职既是群众监督代表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代表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述职活动列入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并决定在峪山镇开展一次规范性的代表述职活动。为了使述职活动扎实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代工委、研究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峪山镇及选区召开了主要负责人会议,并与确定的区、镇人大代表共同磋商述职事宜。代表们表示,要以极大热情投入到述职活动中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当好人民满意的代表。

    规范述职办法,确保述职活动有章可循。为了使人大代表述职活动既行之有效,又切合代表工作的实际,本着便于操作的原则,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襄州区市、区、镇人大代表述职办法》,对人大代表述职的内容、述职方式、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等进行了规范。如市人大代表可以围绕本人在市人大闭会期间“为优化襄阳经济环境作贡献”等主体活动中的表现和“我为襄州百万人民做了些什么”专题述职;农村的人大代表可以围绕本人争当“勤劳致富、带头致富、扶贫帮困、化解矛盾、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襄州”等“十星级”创建事例积极向选民述职;城镇的人大代表可以围绕“我为建设经济强区作贡献”和“知民情、善监督、献良策、作奉献”的事例向选民述职等。为从事不同行业的代表选择述职专题提供了有力依据。

    彰显述职亮点,确保述职内容形式多样。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峪山镇率先组织了3名区、镇人大代表在选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代表向本选区选民报告了自己当选为人大代表以来的工作情况,整个述职活动安排得有条不紊,代表和选民都十分满意。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精心指导代表写好述职材料。在起草述职报告方面,要求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何履行代表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并采用写实的手法,做到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力戒言之无物、虚假空泛。二是精心组织好述职大会。区、镇人大代表到选区向选民直接述职;在农村的区、镇人大代表可以在选区全体选民大会上述职或在部分选民中述职,如在全体村民大会上或在扩大的村民代表议事会上述职等;镇直单位的区、镇人大代表可以在全体职工大会上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区直的区人大代表通过选民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印发述职材料的方式向选民述职。为了组织好述职大会,结合城乡实际,代表工作的实际,因地制宜、灵活而又扎实地开展了述职活动。在述职的方式上,要求代表要根据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依据《市区镇人大代表述职办法》,运用口头或书面两种形式,把自己的代表工作展现出来。在所有的述职代表中,有的写出了书面述职报告,有的代表列出了述职发言提纲。群众反映说,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代表述职,既解决了当前农村和部分企业选民难集中的问题,又使述职工作不流于形式,其效果很好。三是在述职报告结束后,进行选民评议发言,让选民给代表“画像”。与会人员对代表述职情况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参加述职代表的满意率均达90%以上。

                                      创新效果

    增强了代表工作的透明度。过去,相当一部分选民对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的活动等都不太了解,通过代表述职,选民明白了代表是代表选民的利益和要求的,引起了选民对代表工作的关注。区人大代表段德珍在述职报告中说,自己当代表以来,在化解农村矛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农村基金会清欠、通村公路建设等方面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力,做了自己应做的工作。镇人大代表赵书江述职中说,自己从当选代表的那一天起,就把代表的职责牢记在心,在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为全镇教育事业的欣欣向荣,发挥一位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通过述职,使选民普遍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种政治荣誉,更重要的是一种职务。“原来我片面地认为人大代表仅仅是开开会,举举手而已,听到代表的述职后,才知道人大代表为群众做了这么多有益的事情。”选民周维春深情地说,“今后,人大代表还要进一步联系选民,切实履行代表职务,无愧于选民的殷切期望。”

    明确了代表工作的新方向。参加述职的人大代表普遍反映,述职既是对自己工作的肯定,又是很大的促进,既是压力,又是动力,使自己找到了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作为人大代表,深深地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代表的述职得到了选民的肯定,但从评议发言的情况看,在履行代表职责方面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今后各级代表努力为全选区所有的选民服务,时刻关心本选区、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真正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同时,还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运用多种形式向选民报告自己的工作情况,自觉联系选民,接受选民监督,诚恳接受评议,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提高了代表工作的“执行力”。通过开展述职活动,代表们在走访选民、调查研究、反映情况、解决问题等方面,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许多人大代表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人大代表樊功宽在述职报告中说,自己当代表以来,牢记神圣使命,积极为民办事,帮助本村8组选民周久海申办一个标准化150型养猪场,与村委会一班人硬化全村8.6公里通村公路,在响井村3组建标准化小别墅26栋,全部配备太阳能,建了沼气池、实现了农家小院文明干净、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村民对我的工作给予了鼓励和肯定。

  展现了代表工作的新亮点。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把述职活动作为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让选民“评判”的好方式,许多代表都积极主动地要求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述职。还在即将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在襄州选区的4名市人大代表述职。今后,在每年初的人大工作要点上,都安排相应的代表述职工作,各镇人大主席团也将代表述职活动作为主席团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述职把代表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创新启示

    人大代表回选区向选民述职,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于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对于选区的其他代表、其他选区的代表以及其他地方人大开展代表述职工作都有很好的借鉴。

  启示一:增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因此,代表向选民述职,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有之义,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形式。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过程,就是选民监督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过程,也是选民的意见建议得到反映的过程。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人大代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人大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启示二: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真正享有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要实现这一点,最重要的是国家政权机关能否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而人大代表正是连接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使选民认识到自己选出的代表能为自己服务,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充分反映民意,帮助解决群众困难,选民看到自己的要求通过人大代表的努力得到解决,感到自己说话管用,增强了当家作主的真实感,提高了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启示三:实现了对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制约。代表向选民述职,有利于提高人大代表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代表回选区向选民述职,不仅让选民了解了代表所做的工作,也是代表对自己履职作个小结,认真审视自己履行代表职责情况,取得了什么成效,存在哪些不足,今后该怎么做等等,从而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关系,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认识代表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更好地倾听选民的呼声,积极反映选民的意见建议,认真担负起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启示四: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依法履职是人大代表主要的政治行为,是人大代表必须具备的素质,也是衡量人大代表是否称职的根本标志。选民对代表监督,不仅要从道德品质方面监督是否违法乱纪,以权谋私,更重要的是监督代表依法履职行为。在代表向选民述职中,代表向选民汇报自己履职情况,把自己置于选民监督之下,接受选民对自己的评判,不断改进代表工作。通过选民评议,认真履行职责的代表得到肯定,没能尽职的代表受到批评和指责,甚至被罢免,从而促使代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证依法履职能力。

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有益于提高代表素质,更好地接受选民监督,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在地方人大工作实践中必将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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