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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三峡库区 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建议
2015年第2期 —— 代表天地 作者:谭业明(省人大代表,兴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案由:森林资源是维护三峡库区生态平衡,确保三峡水库长治久安的重要生态屏障。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扩大生态公益林保护规模,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对于提高林地所有者保护森林的积极性,提高森林保水固土功能,实现林农靠山吃山与国家生态建设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而地处三峡库区腹地的兴山县,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只有74万多亩,仅占全县有林地30%,显然与兴山属于限制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与兴山在三峡库区中所处的重要生态地位不相称。

建议:一是适当扩大兴山县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将该县五大支流两岸的森林纳入国家和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调动广大林农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让林农从保护森林资源中得到更多的回报。二是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使森林生态效益通过价格得到体现。三是加大生态林区林业项目建设力度,支持生态公益林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通过项目建设加快生态公益林区的特色产业建设进程,促进项目区林农兴林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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