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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建议
2015年第3期 —— 代表天地 作者:冯云乔

案由: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处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网”并存的局面,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和人群的全覆盖,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以不同人群、职业和身份设计的城乡多元化医疗保险制度,由于政策不统一、待遇不一致、制度转换与衔接不顺畅等原因,制约了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势在必行。

城乡医保“三张网”的历史作用功不可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医保“三张网”的先后建立,是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重要贡献,为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性作用。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受益人群不断增长,待遇水平不断提升。

城乡医保“二元制”的构架体系弊端凸显。一是在制度层面上,不能体现公平公正。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导的一种福利性、普享型医疗保障制度,它是全体公民享受社会发展与改革成果的一种体现,每个公民都应成为制度的受益者,而且要做到公平、公正。而目前的城乡二元制度设计,并没有让城乡居民享受到公平的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在参保上没有选择的余地,城镇居民只能选择居民医保,农村居民只能选择新农合。同时,城乡居民因户籍和身份的不同,在个人缴费标准、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政策差异(如可报销的药品目录,城镇医保有2563种,新农合仅有899种),在医疗费用消费水平相同的情况下,显失公平。二是在管理体制上,存在各自为政现象。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分别由人社、卫计部门分块管理,虽然同属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职能,但却有各自的经办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每个定点医疗机构内部也分别设置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窗口,机构职能重叠交叉,基本建设重复投入,造成了资金、设备、管理人员的浪费。三是在参保缴费上,难以遏制重复参保。由于人社部门与卫计部门的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不能共享,导致监管无法到位,重复参保的现象难以控制,造成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资金的虚高。四是在基金使用上,不能保障高效运行。医保制度的分块运行,分散了医疗保险基金,削弱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大数效应”,造成基金使用效益不高。而在与定点医疗机构谈判时,两家分设,资金分散,两家都没有话语权,没有充分发挥出医疗保险的团购优势,难以实现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的目的。

建议: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实施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逐步将城乡分设的医疗保险制度、分治的管理体制、分散的管理经办资源等整合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大势所趋,必须尽快全面实施。一是整合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碎片化”的制度体系极不适应人员流动及城镇化的要求,导致城乡制度难选择、“边缘人”难参保、重复参保难发现等一系列问题。必须通过统一制度设计、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支付范围、统一结算标准,整合城乡医保制度,确保参保人在同一制度下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真正做到人员全覆盖和“同病同治”。二是理顺职能。管理职能的分散,直接导致财政重复投入、政出多门和经办管理效率低下,群众和医疗机构“不知所措”的现象时有发生。管理职能要统一——建议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由人社部门制定统一的医保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审计部门负责基金的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的统一管理。经办机构要统一——各项医疗保险实行集中统一经办,行政与经办分离。基金支付要统一——由同级财政建立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基金预算,并建立统一的支出账户,确保基金支出的安全、高效。通过“三统一”的职能整合,有效解决分散管理问题。三是规范服务。在整合制度和理顺职能的基础上,对“三张网”的经办流程重新梳理规范,通过以“制度+政策+科技”为手段,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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