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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共财政效益最大化
2014年第1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文/ 本刊记者 图/ 兰江 楚仁

    财政资金得到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在推进加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审查批准预算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提升政府公信力,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扩大审计成果运用的重要途径。省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审计作用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作出决定,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这项工作。

       “我省公共财政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切得益于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作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省直机关一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完善机制措施增监督实效

  近年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财政收支不断增长,民生投入不断加大,体现了公共财政惠民本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也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审计在政府财政收支监督中的作用,大力支持审计工作,加大了整改跟踪督办,增强了审计监督效果。

  规范化协调,机制建设趋完善。从人大与政府间预算信息不对称,预算审查监督信息不足这一问题出发,着力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制定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与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及与财政、审计、国税、地税之间《关于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意见和规定明确了在涉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面,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应当沟通协商事项的内容、程序和方式,细化了相关部门数据报送、资料互换、文件备案等方面的责任,形成了人大有关机构与部门之间常态化、规范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

       强化督办,审计整改成模式。首先提前介入审计计划。积极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同级审”工作,支持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每年年初,根据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民生支出项目向省审计厅提出当年的审计重点工作。工作中,还不断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向审计部门进行反馈,及时完善审计内容。通过审计来加强人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保证了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机结合。其次加强审计跟踪督办。以强化责任、发挥合力、分级整改、建章立制为目标,采用多维度综合督促整改的模式,审计整改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都及时将审议意见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将检查和督办结果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并向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进行通报。为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力度,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所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部门主要领导接受了询问,并就审计查出的问题分别向常委会作出了专题说明、制定了整改方案。2011年、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两次作出了“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决定”,省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省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约谈,认真研究和部署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还将审计报告中涉及市州的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汇总,并转发各市州人大要求进一步加大同级督办。201310月组织召开了审计整改督办会,首次邀请了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共同参与,进一步强化了审计整改的追踪问责。三是不断加强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只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审查监督质量。为此,省人大常委会自2009年起,每年都派员参加审计厅的年度市县决算审计,全程参与审计工作始终,认真学习具体的审计操作方法、工作思路,总结经验。

                            依法听取和审议审计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种监督形式。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年中7月举行的常委会会议,都要听取和审议上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依法将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处理。20147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主持会议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强调,对于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逐一列出具体部门名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要逐一进行严肃认真的整改,并提交明细的整改情况报告;要逐一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验收、销号,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审计报告显示,2013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达2191亿元,提前两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财政资金得到科学合理和有效使用。在推进加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对省本级及40个省直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后,发现部分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时过长、部门当年预算调整仍较多、部分预算项目执行不到位等问题。18个市县土地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高、增速快,地方税收收入对土地、房地产等行业依赖程度过高;财政资金存量较大,影响资金使用的效益;财政资金出借管理不够严格,企业借款逾期未还;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部分市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执行不到位。各地、各部门虽然在规范四费问题上压缩和控制费用支出的成效明显,但在少数地方和部门仍存在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部分市县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少数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民生项目骗取、挪用和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违规收费、部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存在;部分地方未完成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够规范,不合条件居民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少数地方保障房建设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质量控制标准执行;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执行政策不严格;地方财力不足,资金不到位;资金结余超过限额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对财政和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我省全口径预算决算编制还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有待增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督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提出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发挥审计职能作用等意见建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审议意见进行梳理汇总,转省政府研究处理。

多措并举人大监督永在路上

  跟踪监督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20141124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10月底,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共纠正76.1亿元,占应纠正问题金额的85%。对审计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及行业,我省开展集中治理及追责。审计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已立案查处73件,涉案人员216人,其中,18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4人被立案调查、起诉或判刑。审议中,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落实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将按程序转省政府研究办理。

  “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龚良柏对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整改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直言不讳提出了建议,“要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后续整改,不断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事实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永远在路上。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有关地方和省直部门认真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产生原因,狠抓整改,并着力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政府强化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先后向有关地方和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参与整改工作。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深入查找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了各类制度办法157项,推进财政财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为促进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省审计厅继续加大对宏观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的审计监督。省财政厅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及时整改纠正的基础上,立足规范,着眼长远,建立完善预算管理长效机制;省直各部门对审计查明问题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整改纠正,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截至10月底,18个市县政府性收支管理已整改落实问题资金10.48亿元;有关市县和省直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从预算编制、审批、报销和拨付程序等方面制定、修订了相应的措施办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与此同时,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控制举债规模,规范举债行为,对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予以重点监控,严禁新增举债。另外,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多数也得到整改。

  “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时过长怎么办?”“怎样防止扶贫资金被挪用、超范围使用?”“如何确保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和落实?”“怎样解决部分公立医院违规乱收费?”…… 112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围绕扶贫资金、住房保障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社会普遍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询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代表省政府表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钱,也就是人民群众的钱,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是天大的责任。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要更大力度地推动审计整改;要更高标准地加强制度建设。将以这次专题询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省级预算工作,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真正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正如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春明所言,“整改工作仍然在路上,专题询问既要增强针对性,要问出水平、答出承诺,更要‘不止于答’,切实推进问题的解决。审计的本质是‘防火’,而不能一直是‘救火’。”加强审计整改,关乎政府公信力;建设现代财政,关系民生福祉。我们深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永无止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审计制度改革依然任重道远。要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的实际行动,切实克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为人民理好财,为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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